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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人私下里给他介绍这笔生意的时候,他也犹豫过。
因为他知道,陛下不喜欢昭王插手军队的事,而他作为昭王的人,虽然是暗地里的,也应该避嫌。
但是那笔利润太丰厚了,丰厚到他无法控制自己。
商人逐利,他寻求利润高的买卖没什么不妥。他这样说服自己。
最后他终于从吴国公那里签了合同,开始调集家里的银子做军需供应。
一切都很正常,也很顺利,昭王和王毅兴那边都一无所知。
本来他只要按时交货,这笔丰厚的利润就要入袋平安了。
可是谁能想到,就在他要交货的前一天,几个货仓突然被人一把火烧了,让他延误了期限。
本来他还想着拿钱再去买一批,大不了这一次不挣钱了。
可是去了吴国公府才知道,做军需供应,守时是第一要诀。
误了交货期限,一律要受重罚,而且只能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交罚金,过了期限,那就是军法处置,是要掉脑袋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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