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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混蛋,他怎么敢这么干?”
“该死,他竟然敢骗我们?”
“这是诈骗!诈骗!”
是什么让这些股东如此震惊?
当然是这份合同的具体内容。在坐的都是老商人,对贷款合同并不陌生。
但是这份合同……贷款的数额达到了九十五亿。甚至快要超过米尚市值的一半。
就算周董是米尚商场的第二大股东,他所持有的份,也没有超过三分之一。
知道这个数据对比之后,再来看这份合同,就相当的有问题了。
首先一个问题就是资不抵债。因为合同上,只写了用周董的股份抵押,并没有写其它抵押。米尚商场不到三分之一的股票,根本就不可能贷款九十五个亿。
那么银行脑抽了?用米尚不到三分之一的股份抵押,就借给他将近一百个亿?这里面要是没问题,都出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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